吉林特崗歷年——法律法規職業道德
來源:中公特崗教師考試網 發布時間:2023-02-17 15: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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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崗教師筆試,教育基礎理論部分分值40分,其中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部分分值大概在4-5分左右。題型主要是單項選擇題和判斷題兩種,最近幾年教師職業道德也出現了案例分析題,但法律法規部分沒有出過主觀題。下面我們就體驗一下具體出題情況。
一、判斷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 )
1.【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教育法規相關知識點?!吨腥A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故本題正確。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最基本的權利是管理學生權。( )
2.【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其中教育教學權即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這是教師的最基本權利。
題干中有兩處錯誤,一是規定教師權利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二是教師的基本權利是教育教學權。故此題說法錯誤。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揭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上述內容是對未成年人實施的社會保護。( )
3.【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年修訂版)相關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年修訂版)第四章社會保護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屬于對未成年人的社會保護。故此題說法正確。
4.為保證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基礎教育,我國采取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
4.【答案】×。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題干中的基礎教育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指適合義務教育階段。因此論述是錯誤的。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
5.【答案】√。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年修訂版)第六十一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單項選擇題
1.某縣中學教師對學?;蚱渌逃龣C構作出的處理不服,應采取的措施是( )。
A.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B.向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C.向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訴
D.向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訴
1.【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教師的申訴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教師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題干中教師對學?;蛘呓逃龣C構作出的處理不服,可直接去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訴,故此題選擇A。
2.某校初一學生李某對學校給予其嚴重警告的處理不服,根據相關法律,他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濟途徑是( )。
A.行政調解 B.民事訴訟 C.學生申訴 D.行政復議
2.【答案】C。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的權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教育事業( )。
A.優先發展 B.快速發展 C.穩定發展 D.重點發展
3.【答案】A。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條【教育的地位】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4.下列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者享有的權利的一項是( )。
A.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使用權
B.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
C.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D.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
4.【答案】C。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案例分析題
1.在一個寒冬的早晨,同學們在進行早讀。我剛來到教室,手插在褲兜里,一個學生隨后走進教室。我大聲說:“×× ,你為什么又遲到?把手放下站好……”這時,我聽到有人嘀咕:“老師自己也遲到……”這事兒使我陷入深思。一些平時看起來微不足道的事情,結果對學生造成了不良影響。課上,有的學生被叫到講臺板演,寫完后隨手把粉筆往臺上一扔,沒有輕輕地放回粉筆盒;小干部用教鞭敲擊講臺,要同學安靜下來……這不都是我的行為在學生身上的再現嗎?我感到,教師的一舉一動都要十分審慎,不容有絲毫的懈怠。
請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008 年修訂版)》的要求,從教師職業道德的角度,結合材料,分析“我”的教育行為。
1.【參考答案】
材料中“我”的教育行為不恰當,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的要求,但事件發生后“我”對自身教育行為進行了反思。
首先,“我”的教育行為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的要求。為人師表要求老師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材料中“我” 上班遲到、隨手扔粉筆、用教鞭敲擊講臺等行為給學生做了錯誤的示范,對學生的行為養成造成不良影響,沒有給學生樹立良好榜樣,違背了為人師表這一要求。
其次,“我”的教育行為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的要求。教書育人要求教師應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材料中“我” 不注意教育教學細節,未能對學生循循善誘,以身作則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品行,違背了教書育人這一要求。
最后,“我”在學生的議論聲中陷入沉思,反思自身教育行為。學生具有向師性,教師應具有示范性,因此教師應當時刻注意自身言行,做到“慎獨”。該教育行為符合教師職業道德終身學習的要求。終身學習要求教師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鉆研業務,勇于探索創新,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材料中“我” 的反思體現了教師對教書育人這一根本任務的鉆研,對自身專業素養的。
由該案例可知,學生在成長過程中會受到教師潛移默化的影響,故教師要擔當起“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的角色,成為學生真正的楷模,讓教師的榜樣作用成為一種不可缺少的正向教育力量。
相信通過對以上題目的練習,大家對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部分在特崗中的出題比例和出題風格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中公教育竭誠為每一位考生服務。
(責任編輯:李明)